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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第一批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定海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2023-12-11 17:12:53


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下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共招聘编外用工“信息中心值班”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82年12月20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应如实填写《定海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发至邮箱:dhqnyncj@163.com。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一寸免冠近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核销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由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20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取前10名进入面试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定海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定海区农业农村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六)待遇
 
收入待遇按照定海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定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80-2556965、2556970
 
附件1: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下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计划.xlsx
 
附件2: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docx
 
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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