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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舟山定海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

文章来源:定海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2023-06-07 09:25:36


关于舟山市定海区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14日(周三)上午9:00—11:30;

2、面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的人员请于2023年6月14日(周三)上午9:00—11:30到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解放西路242号)1栋2楼参加资格复审。

2、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应由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不限的可不提供)、学历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应聘岗位需工作经历的可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也可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当天,如应聘人员未带身份证原件的,以下证件也可临时代替: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身份证领取凭证、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驾驶证和社保卡(市民卡)。

(2)委托他人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4)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6月12日上午9点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经面试资格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咨询电话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037438,0580-2263261。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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