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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民情管理员5人公告

文章来源:定海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2023-02-28 15:05:10


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办事处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社区民情管理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民情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民情管理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道德良好,善于沟通,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责任感强,服从安排;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舟山户籍,以2023年3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8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至3月10日(每日上午8:45-11:30,下午2:30-5:00);咨询电话:0580-2621930。

2、报名地点:城东街道办事处党建办303办公室(海天大道107号)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同时需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如实填写《城东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民情管理员报名表》(见附件),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资格审查由城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履行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按照人员类别享受相应待遇。

四、岗位待遇

试用合格转正后,年总收入约为5万元(包括五险一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城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2023年02月28日

附件:城东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民情管理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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