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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文章来源:普陀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2-07 15:15:49


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司法行政队伍,普陀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政治处(办公室)文书1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名、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及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公文业务;

(五)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政治处(办公室)文书专业不限,有文书及档案工作经验者优先;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专业不限,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要求法律类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2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

2、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1寸照4张,学历证书、身份证、无犯罪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地点: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8楼806室区司法局政治处(办公室),联系人:徐敏、魏鹏,联系电话:3067936。

(二)面试

人员招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前,普陀区司法局政治处(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列入面试人员。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1:1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考察合格,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如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政治处(办公室)文书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司法局劳务派遣用工标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参照局自聘用工标准。

五、其他

1.竞聘人员不足2人,且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政治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067936。

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3年2月7日

附件:普陀区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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