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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瓯海区委统战部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人公告

文章来源:瓯海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2023-09-20 15:42:32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统战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统战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7月27日后出生);
 
5.户籍:温州市区;
 
6.有文字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二、报名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26日。
 
2.报名方式:信函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ohtzxx@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第二项所有材料按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pdf”):
 
(1)《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统战部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统战部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不齐者将不予接收报名资料。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将通过面试进行。面试主要侧重于对应试者的岗位匹配性、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对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按规定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温州市瓯海区编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编外岗位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员。
 
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11975。
 
附件1: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统战部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电子表格请点击下载)
 
附件2: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统战部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电子表格请点击下载)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统战部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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