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公益一类),综合管理岗。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聘对象为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选聘人员除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序号 |
岗位要求 |
1 |
研究生专业要求:经济学类、统计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力学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电气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矿业工程类、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类、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农业工程类、城乡规划学类、机械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水利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核科学与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社会学类、农林经济管理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类。 本科专业要求:农业经济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类、能源动力类、交通运输类、海洋工程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环境保护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与发电工程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城市轨道交通类、公共卫生与管理类。 |
2 |
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
3 |
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水平、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
4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1987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
5 |
历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一般在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单位新录(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协议执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1月28日。 |
6 |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选聘。 |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复印件及《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网络报考人员须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及报名表,一并发至邮箱:tzdrcoffice@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公开选聘”字样,并来电确认,确认电话:88511655)。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前一天提供报考相关资料原件送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审核,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考试资格。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以下网址进行下载: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zjtz.gov.cn)公告栏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zjtz.gov.cn/)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12月7日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市发改委办公室(台州市行政大楼15楼1549室),联系电话:88511655。
四、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不足5:1的,取消考试。
2.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现场参加笔试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未达到5:1的,取消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人数 1:5的比例
确定面试对象。因面试对象放弃面试,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考试。面试前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2)等材料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信息将在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zjtz.gov.cn)公告栏上公布。
3. 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进行体检,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资格;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计算)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择优确定选聘对象
综合考虑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召开台州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党组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择优确定选聘对象,
并在委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选聘全程监督。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