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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31人公告

文章来源: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2-11-10 10:24:22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椒江区位于浙东南沿海,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学校办学条件一流,教育教学质量稳居台州前列。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高校设点,面向全国有关师范院校、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3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不限)。

3.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4.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具有与履行所聘职位职责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5.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取得)。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

2.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国家公费师范生。

4.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

5.“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一流学科”的毕业生。

6.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7.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8.省政府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9.浙江省“硕师计划”生源推荐高校(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就读期间三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或专业成绩位列年级段前40%。

应聘者符合以上其中一条即可,所获荣誉或成绩要求为报考学历就读期间取得,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及相关要求

批次

职位序号

职位

职位数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招聘对象

提前批(一)

A1

中小学语文

4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需与学历相对应)

中国语言文学类及相关专业

1.3.4.5

此处数字是指本公告第二条“招聘对象”可报考的批次

提前批(二)

B1

7

1.2.3.4.5.6.7.8.9

提前批(一)

A2

中小学数学

2

数学类及相关专业

1.3.4.5

提前批(二)

B2

4

1.2.3.4.5.6.7.8.9

提前批(一)

A3

初中社会

2

历史学、哲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民族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人文地理学及相关专业

1.3.4.5

提前批(二)

B3

2

1.2.3.4.5.6.7.8.9

提前批(一)

A4

中小学科学

2

物理学类、化学类、天文学类、地理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生物学类、生态学类及相关专业

1.3.4.5

提前批(二)

B4

3

1.2.3.4.5.6.7.8.9

提前批(一)

A5

中小学音乐

1

音乐及相关专业

1.3.4.5

提前批(一)

A6

中小学美术

1

美术及相关专业

1.3.4.5

提前批(一)

A7

中小学体育

1

体育类及相关专业

1.3.4.5

提前批(二)

B7

1

1.2.3.4.5.6.7.8.9

提前批(二)

B8

学前教育

1

学前教育专业

1.2.3.4.5.6.7.8.9

提前批(一)未招满的职位数可流转或增设到提前批(二)同一学科。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

(一)招聘程序

1.报名

请于报名时间结束前将《报名表》(附件1)、《报名汇总表》(附件2)以附件形式发至jyjrskzxj@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学科”,自制表格或表格发送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其他材料不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每位考生同一批次中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和面谈

资格确认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须于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资格初审、面谈。

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⑴《报名表》(附件1)⑵身份证⑶学历、学位证书或在校证明(注明学历、学位、专业、是否师范类、毕业时间)⑷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未持有的考生,须于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⑸符合招聘对象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⑹就业协议书(无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提供未发放证明或解约证明或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⑺其他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需验明原件收取复印件(报名表和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

3.确定考核人选

(1)面谈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初审及面谈情况按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建议人选,计划数2名以上(含2名)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谈人数不足的职位不开考或按原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位数 ,核减的职位数补入下一批次同一学科的职位。

(2)椒江区教育局和椒江区机关事务中心对考核建议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将于面谈结束后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j.gov.cn/#)政务公开-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栏(下同)予以公布。

4.考核

考核人选于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考核,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场。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工作由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形式均为模拟课堂教学(备课时间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0分钟)。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确定入围人员、签订协议书

各职位根据考核成绩按实际开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并签订协议书(如遇同分,则另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签订协议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入围人员放弃签订协议书的,在该职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1名考生,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如有放弃,不再递补。

(二)招聘时间

场次

地点

网报截止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

考核时间

提前批(一)

华东师范大学及附近

11月24日

11月24日

11月25日

提前批(二)

浙江师范大学及附近

12月2日

12月3日

12月4日

以上招聘时间、地点如因疫情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2023年7月30日前凭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到证和其他报名要求的证书等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应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察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若在2023年7月30日前未取得报名要求的相关证书,不予聘用。本次招聘人员将在2023年全区教师统一招聘计划内优先择岗。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农村户口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新聘用的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满后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并报主管单位核准。若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解聘。本次提前招聘人员在椒江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遇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均不再递补。考试工作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资格外,还将记入诚信档案。整个招聘工作由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和椒江区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实施,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

七、其他事项

1.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j.gov.cn/#)政务公开-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栏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渠道。

2.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选聘,可适当放宽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4.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请考生按照防疫要求提前申领目的地健康码,并按当地要求做好个人防疫。因防疫要求导致无法参加招聘活动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职位序号B8学前教育入职单位为椒江区机关事务中心下属机关幼儿园,其余职位为椒江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

7.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台州市椒江区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8.报名咨询电话:0576-88224861;区教育局电话:0576-88815306;区机关事务中心:0576-88224397;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76-88830168。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台州市椒江区机关事务中心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1:椒江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表.xlsx

附件2:椒江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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