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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理工学院招聘8名博士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5-12-05 09:21:14


  绍兴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公告
 
  根据《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绍政办发〔2016〕64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绍兴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交流调动的补充通知》(绍市人社发〔2023〕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绍兴理工学院是一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绍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须在2025年12月12日前;
 
  (三)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专业不限。国(境)内毕业的要求在2025年12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5年12月1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四、聘后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首聘期5年,首聘期内原则上不能转换岗位系列;
 
  (二)聘用人员符合绍兴市高层次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应的待遇:房票补贴50万元、安家补贴9万元(具体以现场咨询为准);
 
  (三)工资待遇按绍兴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到校工作后,学校为聘用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提供最长 12 个月免租金过渡期住房。
 
  五、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12月4日上午10:00-12月12日上午10:00,应聘人员登录绍兴理工学院招聘系统(https://zhaopin.zsit.edu.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12月5日上午10:00-12月12日上午12:00,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资格复审
 
  时间:2025年12月19日上午8:30-12:00,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应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由校/院学生工作部门、团委或上级党团组织开具,注明?职务及任期并盖章。)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作放弃报名。
 
  (四)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与对应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经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酌情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可在绍兴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w.zsit.edu.cn)查询。
 
  (五)面试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形式和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抗压能力、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具备的核心能力等综合能力和素质。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天将在绍兴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最新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参加体检或复检者(特殊原因需提前向绍兴理工学院人事处提出书面报告),视同放弃体检或复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人事处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因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中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截至2026年1月31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聘用人员须在2026年2月28日前报到,并正式上岗工作。逾期未报到的或不能按期正式上岗工作者,视同自动放弃,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
 
  (二)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五) 咨询电话:0575-85396070;
 
  监督电话:0575-88348686(绍兴理工学院纪委)。
 
  (六)通讯地址: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邮编:312000。
 
  (七)本公告由绍兴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绍兴理工学院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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