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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衢州市衢江区选聘初中社政教研员公告

文章来源:衢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2023-08-09 09:09:51


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公开选聘初中社政教研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教研员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更好地推进我区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组织开展初中社政教研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范围
 
选聘计划为初中社政教研员1人。若无合适人选,可核销选聘计划。
 
选聘范围为在编在岗的初中社政及中学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的教师和教研员。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乐于奉献。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4.连续3年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学(教研)经历,且目前仍在该学科教学(教研)岗位上。。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承担正常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
 
6.户籍、性别不限。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8.应聘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其他条件
 
1.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获得过县(区)及以上教育教学类荣誉或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相应学科优质课(课堂教学,下同)评比县区级一等奖(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次。
 
3.具有较高的教科研能力。教学教研论文(或课题)获地市一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或教育教学专著公开出版。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其他类推)。获得县区级名师、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地市级教坛新秀等荣誉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获得地市级名师、省教坛新秀、省特级教师、省功勋教师、省杰出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或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
 
三、选聘程序
 
(一)公告与报名
 
在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col/col1229074857/index.html?number=A17A04)面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17时。
 
2.报名邮箱:qjqjyjrsk@163.com。
 
3.所需材料:报名者将下列材料打包后发送到报名邮箱,邮件以“学科+姓名”命名:
 
⑴填写完整的《2023年衢江区选聘教研员报名表》(请自行下载),要求以WORD格式提交。
 
⑵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各种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与选聘相关的材料。请合并在同一个PDF文件中提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报名成功及通过资格初审,以邮件回复信息为准。资格初审时间为报名截止后1天内。
 
择期举行现场资格复审,进一步审核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资格复审时要求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比选
 
视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比选。根据报名材料,结合岗位需求,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和职称层次、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工作业绩、获得奖项及荣誉、岗位适应性等进行资格比选,依比选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的,由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是否核销选聘岗位。
 
若应聘人员较多或者资格比选择优困难,可经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专家评审成绩合成总成绩。
 
(四)面试与面谈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
 
面试采用说课+评课+半结构化的形式进行。
 
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正高级教师职称等应聘对象,经区教育局合同区人办社保局研究同意,可采用面谈或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
 
面试时间初定于8月17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计划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年满36周岁的报考者,相关体检指标标准可适当放宽,但以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为限。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对象,名单在衢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编或调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对于省特级教师、国内知名教育专家等对象,如人事关系转移有困难,可采用“柔性人才引进”,即不转人事关系,通过在衢江区设立相应工作室的方式,定期上门指导,完成区教育局布置的相应任务,可享受每年5-30万元的特殊津贴。
 
四、待遇保障
 
符合衢江区人才政策的聘用对象,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奖励和服务政策。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聘考试环节。因此,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选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均不予以递补。
 
3.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入职后在衢江区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本次衢江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工作由衢江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838951。
 
5.未尽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0-3838580。
 
附件:2023年衢江区选聘教研员报名表.docx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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