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衢州市公安局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衢州市公安局(包括内设相关部门、交警支队、高速交警支队)、衢州市公安局智造新城分局、衢州市公安局智慧新城分局。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类岗位共67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岗位、需求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3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40周岁(1983年8月10日至2005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2.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身心健康,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5.非衢州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地相对固定居住场所的相关材料;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录要求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7.本次招聘要求身高:男165cm以上、女160cm以上,个体形象良好;
8.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薪酬福利待遇按照用工单位相关文件执行,3500-5000元/月,年终考核奖、体检、表彰奖励等其他福利待遇另计,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缴,岗位不同略有差异。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衢州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招聘结果备案、招聘备选库补聘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至8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具体地点详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1)经本人确认签字的《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学籍信息资料或学校相关证明);
(5)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或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由各用工单位负责资格初审,由衢州市公安局组织资格复审。本次招聘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其他岗位按不低于1:1.5的比例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的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三项(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合格的(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笔试。
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1000米、女800米只测试1次。
(四)考试
经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入围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门,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和纪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1:4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笔试存在违纪、缺考的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按面试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列为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入围体检人员按《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附件4)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将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3.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可由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六)考察
1.考察由各用工单位负责,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入围考察。考察按照《衢州市公安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工作方案》进行。
2.放弃接受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由本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七)公示
各用工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衢州市公安局审核。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被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所需学历证书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
(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的;
(3)存在竞业限制的;
(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5.经笔试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除外),征得本人同意后,纳入衢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备选库。用工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可从备选库中按不高于1:5的比例组织面试或面谈。入围人员,按照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招聘程序进行。备选库有效期截止至下一期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四、纪律、监督、咨询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结果在衢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招聘群中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核查处理。
监督电话:0570-3112613、0570-3112239。
3.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方式:详见《2023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的联系人栏。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附件:
衢州市公安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