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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慈溪市妇幼和生殖保健服务中心(慈溪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选调公告

文章来源:慈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2023-12-11 16:55:39


慈溪市妇幼和生殖保健服务中心(慈溪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慈溪市妇幼和生殖保健服务中心(慈溪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慈溪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慈溪市妇幼和生殖保健服务中心(慈溪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共3名,选调岗位、选调范围及其他选调要求详见《慈溪市妇幼和生殖保健服务中心(慈溪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敬业精神;
 
(二)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性别、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及其他要求;
 
(三)在现聘用单位在编工作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到2023年12月11日),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四)符合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定向委培人员经规范化培训后实际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未满5年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慈溪市卫生健康局十二楼1207会议室(地址: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58号,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提交报名表和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报考者应事先征得聘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确认。
 
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无人报名的岗位将取消选调计划。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报名审核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其中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选调计划15倍的岗位,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行面试环节。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参加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照选调计划的3倍确定(不足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人选,入围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则全部入围)。距面试开始24小时前,面试人选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依次予以递补。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考察
 
各选调岗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以实际合格人数为准,末位并列者一并列为考察对象)。选调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考察对象的首次进入事业单位情况、是否符合选调条件、选调岗位匹配度和近三年工作表现等,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递补进入考察。经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相应选调指标。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经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卫生健康局分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交流的,可正式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人员流动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聘任按我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4-63838599。
 
附件:
 
1.慈溪市妇幼和生殖保健服务中心(慈溪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慈溪市妇幼和生殖保健服务中心(慈溪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工作经历证明(样张).doc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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