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寿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崇寿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专职消防队员
招聘人数: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性别年龄要求:男性,35周岁及以下;有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四)退伍军人、退役的消防战士及持B2及以上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统一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崇寿镇政府后一楼106室(崇寿镇崇兴街51号)。
3、所需材料:(1)报名登记表(附件1);(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一寸免冠照1张。(4)退伍军人及退役消防员需提供退伍证,持B2及以上驾驶证者需出示驾驶证原件。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数各为50分。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为报名的当天(如遇特殊情况适当延后)。总分=体能测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考试合格者即获得体检资格。
(四)体检
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
(六)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聘任制,待遇按相关规定确定,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弄虚做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和待遇,按照崇寿镇编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手续。
2、本公告由崇寿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崇寿镇人民政府
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