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一批)
为推进北仑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0名,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仑区简介
北仑区因北仑港而得名,是浙江省对外开放时间最早、开放程度最高、国家级开发开放功能区最为集中的区域。2022年北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30.84亿元,财政总收入905.35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居全省前列,综合实力位列全国县(市)区第一方阵。
二、拟招聘岗位及指标:80名。
具体招聘岗位、指标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一批·浙师大考点)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四、初试时间和地点
初试时间初定在11月2日,地点在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内,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或“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招聘对象
报考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国内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含2022年、2023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后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上述毕业生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全国部分高校(详见附件二);②北仑区生源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且大学期间曾获省级师范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大学本科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师范类专业均指大学本科所学专业)。
3.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六、招聘条件
1.所有报考对象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符合上述高校范围和条件的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人员均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3.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下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3年10月23日,其中国内高校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6.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
七、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12:00。
考生登录https://nbbledu.wjx.cn/vm/wMwK1jN.aspx,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表(附件三)。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何时发现,一律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如有重复报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该报考人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选择普高岗位的可兼报义务段相应岗位(初试、笔试只参加普高的考试,面试根据参加岗位确定),其中普高语文可兼报义务段语文,普高数学可兼报义务段数学,普高英语可兼报义务段英语,普高地理、政治、历史可兼报初中社会,普高物理、化学可兼报义务段科学,义务段不得兼报普高。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兼报不计),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对于网上报名人员,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分批次公布初审结果,最后一批次初审结果将在11月1日前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上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后如果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初试、笔试、技能测试(仅美术岗位)、面试形式,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或“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
考试分初试、笔试、技能测试(仅美术岗位)和面试环节。其中报考义务段美术岗位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报考其他学科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初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理念、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初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不足60分者淘汰。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未准时参加初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为招聘指标5倍及以下的岗位不再组织初试,直接进入后续考试。
(2)笔试
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笔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笔试前对拟进入笔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2)递交《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一批)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三),贴好近期一寸照片。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参与之后的程序,因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笔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笔试形式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3)技能测试(仅美术岗位)
技能测试参加对象为已参加笔试的所有美术岗位考生。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技能测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4)面试
参加对象:
报考义务段美术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40%的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按照笔试成绩、初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分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足80分者,普高岗位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所有岗位均不予录取。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学科内容,义务段报考考生可自行选择初中或小学学段的内容。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三)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签约
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总分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仅美术岗位)、面试成绩、初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和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签约当天,考生需随身携带资格复审需要材料,以便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再次复核。当场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双方协议书》(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提供)。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
2.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两年内无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4)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办理相关迁户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5)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二)在体检、签约环节若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签约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北仑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递补人员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普高岗位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 其他岗位面试60分及以上)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如总分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初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和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其它各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电话:0574—89383955,王老师、董老师。
(五)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党建科:0574-89383956,吴老师、乐老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二:全国部分高校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