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能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犯罪情形;
(二)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25日以后出生人员)。有兽医及动物检疫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要求;
(四)本县户籍优先,退伍军人优先。
(五)有动物医学、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或有从事兽医及动物检疫、检验等相关工作经验满3年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宁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协检员 |
4 |
专业不限 |
具有本地户籍者优先;具有相关专业或从业经历者优先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2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地点:宁海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宁海县桃源商务楼E幢1708、1710室。
2.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表一式两份;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可为电子照片)。
(5)确有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报名的,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试
招聘考试以面试为主,根据应聘人员具体表现择优聘用。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应聘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宁海县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583892(开放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