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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北仑区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9-12 11:26:07


宁波市北仑区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招聘简章

 

〔2023〕6号)文件要求,推进我区应急指挥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专业化应急值守的应急指挥、森林火灾等其他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名额:北仑区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共3名(聘用制)。
 
(三)工作地点:北仑区应急管理局。
 
(四)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轮休制度。
 
(五)合同签订:与区应急管理局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有适应全天候参与应急值班、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具有宁波市户籍(以2023年8月17日户籍所在地为准),大学专科或同等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四)持有C1驾驶证3年以上。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违反社会道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7、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指挥和救援工作的情形:
 
(1)色盲、双眼矫正视力低于1.0;
 
(2)双耳听力障碍;
 
(3)四肢功能残疾;
 
(4)其它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合应急救援岗位者。
 
(六)有以下情形的优先考虑:
 
1.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能力,能熟练地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有协调、处置事故灾害信息等专业应急值班相关实际工作经验的;
 
2.部队复退人员、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拥有B1以上驾照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拥有B1以上驾照人员待遇从优;
 
3.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
 
4.有负责应急救援现场保障和处置、可视化调度、无人机执飞、应急救援保障设备维护等工作经验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体格检查、考察、公示、集中培训、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应聘报名表》(附件),加贴一寸照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48255062@qq.com,邮件主题注明“森林消防队-姓名”(举例:森林消防队-张三)。咨询电话:0574-89383401 龚老师。(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3.资格审查:对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按时接受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招聘后续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4.其他说明: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进行1000米徒手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等项目的能力测试。
 
2.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3.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岗位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入围对象,参加体检。面试不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以上各项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进行递补。体检合格者将进入考察阶段。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考察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网站为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将组织为期30天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发放培训津贴。
 
岗前培训结束并考核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待遇为:
 
(一)工作期间提供食宿,统一发放制式被装;
 
(二)薪资待遇(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救援队员综合薪资8.0-10万元/年;
 
(三)休息休假:实行24小时值班轮休制。
 
(四)保险购买。按照《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
 
(五)复转军人享受相关优待政策。部队复退人员、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视情提升工资待遇档次。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政审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二)招聘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附加报名费用。
 
(三)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宁波市北仑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应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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