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宁波市残联同意,宁波市康复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康复医院(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聋儿康复中心)系市残联下属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医院业务覆盖了医疗康复、教育康复、工程康复、职业与社会康复、康复教学与科研、康复培训与指导等六大康复领域和临床基本医疗服务及健康管理,形成了“大康复、小综合”的发展特色。医院设有功能齐全的康复业务科室,包括神经康复科、骨、关节与脊髓损伤康复科、儿童康复科、听力语言康复科、智力行为康复科、康复评定科、疼痛科、高压氧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影像科、检验科、综合门诊部、体检中心等科室。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谈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岗位 类别 |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资格条件 |
专技 |
内科主任医师 |
1 |
负责医院内科医疗诊治工作 |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面向全国 |
1.具有神经内科主任医师、普内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2.年龄50周岁以下,紧缺人才年龄放宽5周岁。 3.具有重症医学5c证书。 |
专技 |
营养科副主任医师 |
1 |
负责医院营养科全面工作 |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面向全国 |
1.具有内科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同时具有营养师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2.年龄45周岁以下,紧缺人才年龄放宽5周岁。 |
备注:年龄的计算、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8时至15日17时。
2.报名办法:邮箱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见附件),发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执业医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业绩材料等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030584333@qq.com。发送后须电话确认接收情况(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其发送的报名资料扫描件进行资格初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一律不得通过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以回复邮件方式说明理由。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谈或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以邮件、电话或短信通知。资格初审通过者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查验报名材料原件与网上提交资料是否一致,一致的为复审通过,对复审通过的考生发给准考证。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康复医院1号楼14楼人资部。电话:0574-87808770,联系人:贺老师。
5.认定本次招聘的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招聘程序。
(二)招聘方式
1.面谈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内科主任医师岗位采用直接面谈方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面谈。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营养副主任医师岗位采取面试方式,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面谈、面试结果以及参加体检名单在内宁波市残联、宁波市康复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谈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时此岗位取消。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此岗位取消。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87808770。
本次公开选聘监督电话:0574-89184319。
宁波市康复医院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