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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5人公告

文章来源:慈溪人才网 | 发布日期:2023-08-16 16:15:34


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批准,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5名,派遣至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工作,纳入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市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指标
 
(一)市三院:临床护理10名,药剂人员2名,医学检验技术人员1名,神经内科医师1名;
 
(二)周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骨科医师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共性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能服从医院安排;
 
2、户籍不限,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各岗位个性条件
 
1、护理岗位:要求取得护理学、助产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2、药剂岗位:要求取得药学、临床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药学专业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3、医学检验技术岗位:要求取得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神经内科医师岗位: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5、中医骨科医师岗位:要求中医骨伤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8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六楼人事科607办公室(具体地址:慈溪市周巷镇周西公路51-139号)。
 
3、报名时须随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同时提交贴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的报名表(见附件)。
 
4、本次招聘为紧缺岗位,若报名并通过审核的人数不足岗位指标数3倍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各占50%。笔试及面试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笔试以专业相关知识为主,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指标数的三倍确定面试对象(限额内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以考查应考人员言语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采用问答形式。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根据折合总分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列前。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六)聘用及管理
 
录用人员与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劳动用合同的或不能按时来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规定享受用工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未被录用者,材料代为保管,恕不退还。
 
2、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操作考、面试等通知的,视为放弃。
 
工作日咨询电话:0574-63320939(上午7:30-11:00,下午13:30-17:00)联系人:陈女士、马女士
 
附件:慈溪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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