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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海洋研究院招聘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宁波人才网 | 发布日期:2023-08-09 09:11:16


宁波海洋研究院招聘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海洋研究院为市政府直属的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主要职责是:为我市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前瞻规划与评估;建立海洋科技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海洋大数据、样本技术咨询与服务;开展海洋经济重点领域应用型科技研发;遴选海洋科技成果进行中试、应用和推广,创办科技型公司;建设海洋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涉海学科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培养;承接国家海洋局、宁波市涉海职业培训任务。

 
宁波海洋研究院实践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宁波海洋研究院建设的海洋教育公共服平台,主要面向全国中小学生开展海洋主题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海洋素养。
 
因工作需要,宁波海洋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基地生物养殖及缸体维护岗位。
 
(二)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专业要求:水产养殖专业;
 
3.在海水生物的养殖、繁育、病虫害防治等领域有较好工作基础;
 
4. 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招聘办法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8月20日;
 
2.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253445741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及专业,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在收到邮件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在用人单位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后,电话通知本人面试时间、地点。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贴照片)、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位)证(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回答问题准确性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40号) 政策执行。
 
(五)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合格人员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将审核相关资料,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档案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薪酬待遇
 
1、按照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为2年,实习期2个月,实习期工资5000元/月;
 
2、年薪10-15万元,含“五险一金”和个税;
 
3、薪资以基础工资+考核奖励的形式发放。
 
四、其它事项
 
1、单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七星路358号
 
2、工作地点:宁波市梅山岛;
 
3、咨询电话:15267892672刘老师。
 
宁波海洋研究院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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