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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宁波人才网 | 发布日期:2023-07-25 17:42:50


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条件
 
1、要求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够熟练应用Word、Excel、PPT等常用办公软件;
 
3、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人员或江北常住人员,懂宁波方言;
 
4、要求年龄40周岁及以下(至报名截止时间),性别不限;
 
5、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民政工作,具备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8:30至2023年7月2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办法:下载附件《2022年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1018355@qq.com,应聘者须对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
 
1、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2、对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将发送短信通知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并同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网(www.nbjb.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
 
1、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2、对通过资格初审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应聘人员如有相应职称、发表的作品或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一并报送。
 
3、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当场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面试
 
1、时间和地点:与资格复审同时间、地点进行。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面试结束按分数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应聘人员。
 
3、确定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参加体检。
 
(五)体检
 
参加体检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应聘者放弃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六)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七)公示、录用
 
经过报名、初审、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步骤,确定拟招录人选。因个人原因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拟招录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则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咨询电话:0574-87112126;联系人:段老师。
 
3、在各招聘环节中,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
 
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将不再发布通知。招聘各环节信息会在网上公布,应聘者可关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网(www.nbjb.gov.cn)。
 
附件:2023年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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