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公开招聘幼儿园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8名,派遣至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下属公办幼儿园工作,工资待遇按照市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教师待遇按慈政办发〔2019〕71号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1.教师4名,性别不限,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并在幼教岗位从教3年以上工龄(出具原单位任职期限证明),并核验社会保险36个月缴纳情况。
2.食堂帮工3名,性别不限,初中及以上学历。
3.保育员1名,女性,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对幼儿富有爱心。
4.具有从事幼儿园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符合食堂帮工、保育员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6.教师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食堂帮工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保育员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浙江省户籍(以2023年6月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8.教师曾获得过慈溪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中级职称者,在技能测试中成绩加5分,最多加5分(年龄放宽到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9.应聘者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毕业证明。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6月25日。报名者扫下方二维码填写《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下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原单位任职期限证明及各类荣誉证。于6月25日
中午12:00前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1092781625@qq.com ),逾期不再受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3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3.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16日上午8时—2023年6月25日下午17时。
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结果进行反馈并说明理由。
4.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将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时间:(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
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任职期限证明及各类荣誉证。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为现场作画及保教知识。现场作画测试时间为60分钟、保教知识测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分别为50分,合格分分别为30分,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须两门都达到合格线),确定面试人员。
参加测试人员自带马克笔、铅笔、橡皮、勾线笔。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
3.面试。
按招聘指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递补。
4.在面试合格人员(合格分60分)中,按面试成绩的60%与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学历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最终排位。
(三)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指标,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学前教育教职工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可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公示结束签订劳动合同。若有放弃签订劳动合同者,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规定
1.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相关管理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弄虚做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3.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或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63993263
报名邮箱:1092781625@qq.com
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