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街道工作力量,优化人才储备,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本次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4名(均为派遣用工形式)。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较强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及以后出生);
4.专业不限,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5.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重大疾病史。
6.户籍地和居住地都在文教街道的,笔试成绩加3分(以报名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加分材料须主动申报,未申报者不加分。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分网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面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网上公开报名
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时至6月24日下午17时止。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或其他公开的招聘网站等进行报名,应聘者根据要求填写《报名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其它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74-88228129
报名邮箱:2881092433@qq.com
2.资格初审
(1)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的,将视情延长报名时间,若延期后报名人数仍不足,将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3.资格复审及面谈
笔试前,用人单位将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谈。面谈结果不计入成绩,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个人简历信息、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学历及学位证书,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核;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核者视同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笔试。
4.笔试
笔试内容采用闭卷形式,参加笔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按照短信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因分数并列超过1:5按实际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以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5.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以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面试入围者自动放弃资格,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面试通知发出后,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6.体检
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确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在前)。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酌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7.考察
考察对象按招聘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可酌情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8.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按街道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后原则上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周年内,因个人原因,无正当理由离职的,奖金不予发放,并计入相关诚信档案。
四、其他
1.正式录用前,因面试合格考生均放弃岗位产生空缺的,拟增补该岗位面试环节,面试人员从本次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顺序替补。
2.自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周年内,本单位如需继续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的,可以在面试合格未被录用的同类型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