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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集体电站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2023-06-12 11:17:50


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集体电站招聘公告

 

章水镇集体电站由镇发展服务办负责管理,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电站职工人员2名,工资福利由章水镇负责,属企业性质。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考合同制聘用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4.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5.为保证电站正常运行,能接受长期夜班、节假日上班和在台风等自然灾害天气期间工作。

6.为了职工自身安全和电站顺利运行,职工必须每年要通过上岗证考试和安全培训;

7.有工作经验者或持有相关证书者优先。证书包括电工作业证、电机检修证、电气值班员证、变电站值班员证等。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4日(工作日时间8:30-11:00)。

报名地点:章水镇人民政府发展服务办(联系电话:88287359)。

报名方式:请随带身份证、户口本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考试形式:由章水镇发展服务办统一组织,考试采用面试和实操相结合,按6:4比例折算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应聘者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约定时间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我单位通知为准。考试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愿意来我单位工作者,按招聘岗位人数1:1安排体检。

(四)聘用:

1、体检合格者,我单位将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先签订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则解除合同。

2、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参照国家及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凡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本公告由章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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