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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宁波余姚市第三人民医院第一次招聘编外人员18人简章

文章来源:余姚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5-23 13:47:04


余姚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余姚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一家二级甲等专科医院,医院核定床位310张,现有员工310余人。根据有关规定和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近期我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报考者所持的学历证书须符合招聘职位参加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文凭的相关要求〕。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23年5月24日、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7:00)

地点:余姚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建工作办公室(余姚市西石山南路112号综合楼401室)

办法: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并填写好《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科目为相应的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按照招聘职位先按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按以下比例确定排名在前的应聘者为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为1人的按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按职位指标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护理职位面试以实践考试形式进行;其他职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及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人数的职位,应聘者经资格初审后直接进入面试。

应聘职位3的人员,经资格初审后直接参加面试或试岗。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直接进入面试者的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职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聘人数2人及以上的职位,应聘人数等于或少于职位指标的,若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都在60分及以上的,则全部参加体检;若有不足60分的,实行末位淘汰,取消体检资格(未参加笔试而先行淘汰者,不作为末位)。若只有单人报考的,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原则上参照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如有补充规定,则在体检前另行公布)。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聘用。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第三人民医院,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手续)。

本次招聘由于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本简章由余姚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62820743;监督电话:62820369。

附件:

1.招聘职位及指标

2.报名登记表

余姚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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