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慈溪市台胞台属联谊会是慈溪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台办)主管的社会团体组织,是市委、市政府联系广大台胞台属的桥梁和纽带。因工作需要,慈溪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浒山街道、古塘街道、白沙路街道户籍人员(以2023年5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工作资历、专业(报考人员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范围相符)、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三、招录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审核、面谈、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26日(工作日 上午8:45—11:15,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六楼602室(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照1张。
4、其他说明: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3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谈的办法进行。
面谈:面谈主要考察个人的基本素质、专业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行为举止、对岗位的认识等,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谈。
考试最终成绩=面谈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慈溪人才网(http://www.cxhr.com)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未被录用者,材料代为保管,恕不退还。
2、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面谈等通知的,视为放弃。
3、本次招聘的面谈、考试成绩、考察对象、拟聘用对象公示及招聘有关事项公告等信息将在慈溪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4相关管理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弄虚做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1、慈溪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二)
2、慈溪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慈溪市台胞台属联谊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