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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鄞州区教育局团工委副书记竞聘公告

文章来源:鄞州教育 | 发布日期:2023-05-08 16:18:08


鄞州区教育局团工委副书记竞聘公告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中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鄞组通〔2019〕16号)文件要求,经鄞州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区教育局拟配备1名30岁以下的中层领导干部,岗位确定为区教育局团工委副书记,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开竞聘。现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区教育局团工委副书记,事业混岗副科级。

二、竞聘条件

竞聘对象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等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规定的思想政治、作风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竞聘者一般应具备中小学中层副职及以上(含大队辅导员、团支部书记)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年轻教师经学校党组织推荐也可报名(每个党组织最多推荐1人)。

(二)年龄要求: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师德高尚,从教以来未出现任何有效师德投诉和违法违纪问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竞聘程序

(一)公布职位。区教育局通过鄞州教育网公布职位,明确报名条件。

(二)公开报名。由个人对照条件参加报名,有关信息须经学校党组织签署意见确认。《报名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以学校为单位,于5月12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稿一式三份,电子稿一份(通过浙政钉报送)上交组织科陈娟,联系电话:89295208。

(三)组织审核。区教育局对竞聘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告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四)综合比选。区教育局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组织资格审核合格的竞聘对象进行综合比选,综合比选的形式、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

(五)组织考察。在综合比选的基础上,确定3名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道德品德、工作实绩、能力水平、担当意识等进行综合考察,并进行民主测评。

(六)综合研判。考察组向局党委汇报考察情况。局党委结合人选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主要实绩等进行综合研判,由局党委会讨论决定最终人选。

(七)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在鄞州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查不影响任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及办理相关手续,局党委组织人员对拟任人员进行组织谈话;对反映有影响任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任用。

(八)试岗任用。对拟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能够完成目标任务、胜任所试岗位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或不适合所试用岗位的,解除试用职务,按原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附件:

附件1 鄞州区教育局团工委副书记竞聘报名表.doc

附件2 鄞州区教育局团工委副书记竞聘报名汇总表.xls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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