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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5人公告

文章来源: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5-08 11:01:45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公告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驻江北区行政机关,履行所在区域内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工作。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适岗的原则,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集中笔试、面试和复审、体检和公示等程序择优公开招聘相关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岗位5名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二)其他条件

1.性别不限,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土地和房产管理、测绘类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性格开朗,吃苦耐劳,能服从岗位调配,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

5.户籍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常住地在江北、海曙、鄞州市区范围内的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5月16日

2.报名方式:从http://www.nbjb.gov.cn/(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政务网)中的“通知公告”下载并填写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需提交材料:报名表,近期证件照(电子版),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大专或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其他相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述材料打包后以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814124519@qq.com,联系电话:87388174,联系人:毛老师,周老师(联系时间:工作日08:30-11:30,14:00-17:0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结果将在初审期间以电话形式通知。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不动产登记相关知识,资格初审合格后,招聘单位将题库发至报名邮箱,由考生自行查看复习。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和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人数不足1:3,则全部进入面试复审环节。招聘单位在笔试后2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结果。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地点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江北区大庆南路189号)7楼会议室,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并在面试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职人员录用相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出现空缺的,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招聘单位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公示无异议则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里印发的编制外用工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超过用人单位规定的报到期限,取消录用资格。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附则

笔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成绩总分不满60分的直接淘汰)。

招聘单位在各阶段,将以电话(87388174)形式通知结果,未接到电话的,视为未通过,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

附件: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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