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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招聘经济普查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 | 发布日期:2023-05-05 17:53:55


宁波市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招聘经济普查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高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普查辅助岗位工作人员3名。主要从事经济普查试点、清查摸底、划区绘图、入户登记、业务培训等各项经济普查的管理和组织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专业要求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类、会计学、财务相关专业3名(详见附件1);

(四)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称或统计调查相关工作经验的,能够听懂宁波方言的优先考虑。

三、工作期限

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招聘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5月12日。

报考人员需填写《宁波市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招聘辅岗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签名。将《宁波市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招聘辅岗工作人员报名表》(word电子版和签名扫描版)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605916751@qq.com)。

网上报名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视作无效。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资格初审。根据本人提供的《宁波市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招聘辅岗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

3.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宁波市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招聘辅岗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面试。

4.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高新区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6.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89289162、89289235。

宁波市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5月5日

附件1、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docx

附件2、宁波市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招聘辅岗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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