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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宁海县人民法院招聘驾驶员公告

文章来源:宁海法院网 | 发布日期:2023-05-04 17:23:07


宁海县人民法院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宁海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1名驾驶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岗位职责

招聘编外人员均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仪表端庄,热爱法院工作;未有违法、违纪及犯罪的记录,或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报名条件:1.高中及以上学历;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4日以后出生);3.驾龄5年以上,持C照以上驾驶证(持A照、B照驾驶证的优先),驾驶技术熟练;4.具有宁海县内常住户口,工作适合男性。

岗位职责:1.遵守驾驶员管理规定,爱护车辆,做到勤检、勤修、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车安全;2.坚守岗位,服从派车指令,正确操作派车程序,随叫随到,为审判和执行工作服务;3.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不得擅自出车,保证车辆在非工作时间一律停放在规定地点。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1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同时与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一起发至指定邮箱:nhfyzzc508@163.com(邮件名:姓名+应聘材料);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东路121号512室,邮编315600。

3.资格审查:由宁海县人民法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以及其它能证明本人适合相关岗位的材料到指定地点。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驾驶技术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有关待遇

录用后待遇按宁海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标准执行。

六、纪律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纪律和相关程序,对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录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咨询电话:0574—59979093,联系人:陈老师。

本公告由宁海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宁海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宁海县人民法院

二Ο二三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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