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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余姚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事业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余姚人才网 | 发布日期:2023-04-21 11:04:24


中共余姚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中共余姚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1名事业人员。现将选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指标

综合管理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浙江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相关专业毕业;

3、聘用(含交流)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满2年(余姚市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和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时间:2023年4月2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余姚市政府大楼1010办公室(余姚市北兰江路1号);

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中共余姚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一式两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等相关基本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指标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评。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5人及以下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指标1:1的比例(考试成绩并列的,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前)确定考察对象。选调机关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选调资格条件以及身体状况等,最后形成考察材料。本次公开选调不实施体检工作,但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因身体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作为考察不合格,不予选调。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

(四)公示及交流

考察合格者,为拟选调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交流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不再递补。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作不予报名处理。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拟选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选调资格;

(三)根据相关规定,原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干部交流到本单位后,不再保留原职务及相应待遇,且须根据本单位的聘用细则及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认定、聘任岗位等级,确定相关待遇;

(四)如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选调到事业岗位的,将调入事业单位编制,不再享受公务员身份和待遇;

(五)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4月30日,按满12个月为1年计算;

(六)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选调岗位允许空缺;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余姚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89293027。

中共余姚市委宣传部

2023年4月21日

附件:附件:中共余姚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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