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石碶街道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员2名,主要从事石碶街道基层公共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从组织分配。事业心责任心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3、具有宁波大市户籍,身体健康;
4、招聘岗位如下:
岗位 |
所需条件 |
劳动保障员(2名) |
2018年4月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以上毕业生,要求熟练掌握基础办公软件的操作。 |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双休日除外)。如报名人数达到1:2比例,报名时间不再延长,反之延长一周。
2、报名地点:海曙区石碶街道办事处(石碶街道食品街1号)三楼317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相关岗位报名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证明,如被录取需提供学历证书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咨询电话:88254233,联系人:毛老师。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1、报考劳动保障员岗位的考生需先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确定面试对象4名,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笔试
报考劳动保障员岗位的考生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百分制。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网站查询。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按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5、考察
考察工作由石碶街道组织实施,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报考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职位要求。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录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一年内若出现离职的,空缺名额可直接从本次招聘相应职位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海曙区石碶街道招聘从事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海曙区石碶街道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员公告2023.04.docx
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