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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江北区商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3-04-10 13:37:53


江北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

辅助商务管理1名。

(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身体健康;

2.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

3.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不限;

6.有法律或财务统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良好综合文字表达能力者优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 报名

1、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19日。

2、方式

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将报名表与一寸近期彩照,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邮箱5306468@qq.com;参加面试时随带原件进行审核。

(二) 面试

经资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取前若干名进入编外人员候选库。拟录用顺序按面试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取。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公示环节,体检费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通告在江北人社局网站上发布。

(五) 录用

对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情况反映的予以录用,办理录用手续。

三、其他说明

1、如此次招聘后我局还有编外人员招聘需求,直接从编外人员候选库选取,并按程序体检、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编外人员候选库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编外人员录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二年),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面议。

3、凡参加报名者,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4、拟录用人员因不能按时体检或不能按时到岗等各种原因影响录用的,视作自动放弃。

5、报考咨询电话:89582608。

6、招聘公告由江北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江北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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