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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林场工作人员招聘6人公告

文章来源: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4-06 09:18:12


宁波市北仑区林场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北仑区国有林场日常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北仑区林场工作人员6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

2.适应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敢于担当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13日。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有意者请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编外用工报名表》(含1寸免冠彩色近照)、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后发至指定报名箱:254520491@qq.com且务必电话确认,邮件标题为XXX应聘XX岗位。

2.资格审核

对报名者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达到1:2的比例进入考试,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3.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形式,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为100分。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总分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

体检由区林场组织,入围体检对象按体检通知(电话或短信)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公示和聘用

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察办法。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林业管理岗位和林业财务岗位年薪不低于10万元/人(包括单位、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等),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八折发放。林业辅助工人年薪不低于8万元/人(包括单位、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等),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八折发放。

报考咨询电话:张老师/童老师89285515

附件1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及专业要求 性别要求 年龄要求 户籍要求 学历学位
要求
备注
林业管理岗位 3 林业相关专业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4日以后出生) 宁波大市户口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林业财务岗位 1 财务相关专业 不限
林业辅助工人岗位 2 军人优先 大专及以上

附件2:北仑区林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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