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白沙路街道第二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派遣至慈溪市白沙路街道第二中心幼儿园工作,工资待遇按照市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教师待遇按慈政办发〔2019〕71号标准执行,教师待遇按白沙路街道核定标准)执行,纳入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幼儿园简介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第二中心幼儿园是白沙路街道所属的浙江省二级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创办于2020年,全园占地面积3698平方,建筑面积1904平方,建设规模6个班级。幼儿园以“和蕴精微、美至广大”为办园理念,是一所小而精致、小而立体、小而温暖的美好乐园。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学历要求
教师1名,男女不限,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3.热爱幼教事业,对幼儿富有爱心。
4.具有从事幼儿园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幼儿园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6.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浙江省户籍(以2023年2月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8.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毕业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3月3日。
报名者扫下方二维码填写《慈溪市白沙路街道第二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于3月3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290365724@qq.com),逾期不再受理。有工作经历者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荣誉证书。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4日上午8时—2023年3月3日下午17时。
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结果进行反馈并说明理由。
3.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将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时间:2023年3月4日8时—2023年3月4日12时。
1.资格复审。
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者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荣誉证书。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技能测试。
3.面试。
面试为试讲,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念、教材教法、幼儿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60%与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学历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最终排位。
(三)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指标,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学前教育教职工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公示结束签订劳动合同。若有放弃签订劳动合同者,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规定
1.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任制,由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为期1个月的试聘期。试聘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入职后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待遇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3.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或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咨询电话:6383619863838466
报名邮箱:290365724@qq.com
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