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是由港胞孔爱菊女士和孔庆隆先生姐弟俩捐资兴建的浙江省第一所音乐幼儿园,创办于1990年。幼儿园为宁波市妇联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适当补助,现有2000多名幼儿,350多位教职员工。幼儿园先后被评为宁波市幼教系统中首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园、浙江省首批示范性幼儿园、浙江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首批家庭教育指导实验研究基地、全国示范家长学校、宁波市“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宁波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家长学校、宁波市六星级幼儿园等。2016年经市编委办同意增挂宝韵幼儿教育集团牌子,目前旗下的幼教机构有八园一中心,横跨宁波市海曙区、鄞州区、高新区,实现了“一园多址、多元并存”的跨越性发展。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幼儿 教师 |
专技 |
2 |
承担幼儿园教学、实践指导工作 |
学前教育专业;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全国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具有1年及以上幼儿园任教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其中拥有中级职称或获区县(市)及以上“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称号或等同称号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
备注:1.历届生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关荣誉称号的取得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时至2月27日16时止。
2.联系电话:0574-87129496 史老师、郑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社局网站、宁波市妇联网站或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下载并填好“2023年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把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等所有材料电子稿(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单位邮箱(1095027567@qq.com),压缩包和邮件标题均须以“姓名”命名。邮件发送后若无收到回复信息请电话联系接收情况。(详见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拟招聘人数。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站上公布。准考证发放具体时间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予关注。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当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20∶1时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当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20∶1时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的办法;具体考试办法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站“公告栏”上公布。笔、面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即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20∶1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入围人选名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为幼儿教育业务考核,包括基础业务技能测试和试讲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之和,总分100分。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专业技能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当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20∶1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为幼儿教育业务考核,包括基础业务技能测试和试讲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招聘单位会提前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首页“公告栏”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首页“公告栏”上公布。
(2)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和笔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首页“公告栏”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终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录用。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及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于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拟录用人员属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人员到时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属于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聘任上岗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被录用后须在录用起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129496,监督电话:0574-89186055。
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