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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4人公告

文章来源:鄞州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11-28 09:09:11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资格条件

环保执法辅助员

2

大专及

以上学历

环保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类。

宁波大市户籍或生源;1992年1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环保执法辅助员

2

大专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宁波大市户籍或生源;1992年1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八楼806办公室(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258号)。咨询电话:89189577,联系人:金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健康码”、“行程码”,接受资格审核。经初审合格,将电话通知面谈事宜。

四、招录形式

面谈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谈后入围的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防疫相关要求
参加面谈的考生必须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出示报名期间宁波市防疫政策规定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上交经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2)。对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直接劝离。

六、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附件1:宁波市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考生健康申报表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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