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浙江 > 宁波

浙江宁波市鄞州老年大学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宁波人才网 | 发布日期:2022-10-25 09:13:38


宁波市鄞州老年大学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用人

单位

岗位

名称

招聘

指标

学历要求

招聘范围

所学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鄞州老年大学

专技

技能岗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宁波大市户籍。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相关专业

拥有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鄞州区关工委办公室

一般

管理

辅助岗

1

文学类、新闻传播类相关专业。

具有一定的新闻采写、文字编辑、活动策划和摄影能力,能熟练操作window系列软件;有新媒体、信息宣传、文秘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11月3日17时。

2.报名邮箱:lgb_yz@sina.com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14天行程轨迹截屏等证明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一律不予受理。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取消相关职位本轮招聘。

5.邮件名称标注: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

6.联系电话:0574-89295509(李老师)

0574-89295691(陈老师)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宁波市鄞州老年大学公众

号查询。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指标数1:3确定面试对象。若面试人数不足,按照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分数的40%加上面试分数的60%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最终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

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和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七)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宁波市鄞州老年大学公众号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

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半年内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岗的,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选中按程序择优等额递补,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五、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鄞州老年大学、鄞州区关工委。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9188693。

宁波市鄞州老年大学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宁波市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