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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5-20 20:08:08


  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重大疾病病史;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及专业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要求

工作

地点

咨询电话

综合窗口服

1名

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40周岁以下

能熟练使用电脑,沟通能力强,会讲宁波话者优先。

蛟川

街道

86372612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0日-5月27日

  2.报名邮箱:zhqcgj@163.com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整,附电子照片后以word电子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非按上述格式,一律不予受理。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邮件名称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岗位名称,例如:张三应聘窗口服务。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入围体检对象参加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未参加入职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需自理。

  (四)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入职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由本单位自行组织。

  四、其他相关事宜

  1.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

  2.薪资待遇面议。

  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19日

  附件:附件: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docx (20.9 KB)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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