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二十六届高洽会宁波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为宁波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统一承担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的受理工作,并通过直接答复、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行政问责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服务和帮助;承担收集、整理社情民意和社会动态,广泛征集人民意见建议等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为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参考和依据。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招聘范围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 范围 |
综合文字岗 |
综合管理 |
2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法学专业、社会学专业、统计学专业 |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35岁以下历届毕业生 |
技术运维岗 |
综合管理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计算机及相关 专业 |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35岁以下历届毕业生 |
注: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凡有工作经历均为全职(非兼职、实习)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和工作单位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3.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周五)8:00-15:00
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具体展位见宁波市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宁波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展位。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由报考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籍证明(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质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5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6日9:00至9月28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29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30日9:00至9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与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试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考试前,通知已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需应聘对象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等。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当场领取《考试通知》。
2.考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考试通知》,考生按《考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视作放弃。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文字能力等,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综合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及文字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结束后,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有入围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规定进行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信访局网(http://www.nbxfj.gov.cn/)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的考生在招聘单位的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到指定地点凭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体检通知书,按规定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围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信访局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信访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5471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2326
宁波市信访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