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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招聘5人公告

文章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4-05-18 10:49:53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信息中心、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是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等工作。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主要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和平台运维工作,具体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条件
 
  1.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于面试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一般应于2023年8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
 
  3.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研究生专业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本科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宁波市税务局确认报名资格。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74-87732021。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至6月3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4日9:00至6月4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6月5日9:00至6月7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6月27日9:00至 6月29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标准为60分。
 
  笔试时间初定为6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网站(http://ningbo.chinatax.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和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审核时间和地点等在将面试公告中发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参加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作放弃。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一轮笔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加试安排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考生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宁波市税务局研究是否安排递补并及时公布。需要递补的,根据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和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宁波市税务局研究是否安排递补并及时公布。需要递补的,根据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和受聘人员实际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管理规定确定聘任的岗位等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732021。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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