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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3-11-23 13:56:40


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序号

报考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要求

备注

1

勘察测绘调查研究所地理信息岗位

2

本科及以上

测绘类、计算机类、地理信息类、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利用与信息技术、土地资源与空间信息技术、土地规划与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国土规划与整治。

1.持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测绘工程类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2.试用期满后待遇按计件绩效考核发放。

2

规划研究所规划编研岗位

1

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

城市与区域规划、城市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规划、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

1.持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规划类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2.试用期满后,享受本院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待遇。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 2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箱报名均可。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等相关证件,以及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征信证明等证明材料。

3.现场报名地址:丽水市开发路盛景公寓1幢2-4号1楼人事部(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4.报名电话:0578-2115653,0578-2075963

5.报名邮箱:448386507@qq.com(邮件主题设为“报名岗位+姓名”)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按指定的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详见附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证件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择期通知考试。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视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调配,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工资享受本院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咨询电话:

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0578-2668836,联系人:周女士。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录未录用人员,考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

人员保留资格一年,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用。

附件: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doc

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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