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社会治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根据《兰溪市编外用工招录工作实施细则》,经有关部门同意,兰溪市社会治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调解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较强的协商谈判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能听懂兰溪方言。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 |
学历 |
人数 |
专业 |
年龄 |
户籍 |
1 |
专职调解员 |
大专及以上 |
2 |
不限 |
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到2024年9月5日止) |
兰溪市(以2024年9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
(二)不得聘用情形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原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其他不宜从事调解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至9月19日(工作日8:30-11:30至14:30-17:30)。
2.报名地点:兰溪市安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辅楼11楼1110室,联系电话:0579-89010200)。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4.资格审核:2024年9月20日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程序。
5.考试内容:考试分为机考和面试两部分。机考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录入、office办公软件操作使用等,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进入面试,机考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6.开考比例不限。
7.体检和考察:按实际岗位要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体检。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标准执行。
8.公示和聘任: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的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一年内,同类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聘用等相关环节。
五、聘用形式:
招聘人员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聘用后与兰溪市安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兰溪市安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招聘单位工作。按规定享受“五险”等社会保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市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咨询兰溪市安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不再签订用工合同,因社保缴费不足,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3.有关信息在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net)公布。
附件:招聘报名表
兰溪市社会治理中心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