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浦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力量建设,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浦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浦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二)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部分岗位放宽至45周岁);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学历可相应放宽;部分岗位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五)具有浙江省户口(以报名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七)有特殊基本条件要求的详见《浦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六)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辞职警务辅助人员,自辞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招聘;辞职二次及以上的,不得招聘;
(七)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7月11日8时至7月17日17时。
报名方法:①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内容,并将电子1寸白底彩色照片贴入照片栏;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④学历证书扫描件;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查询结果页面;⑥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扫描件、各类优先招聘情况的凭证扫描件;⑦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33689697@qq.com。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报名表详见附件3)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时间:7月19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
地点:浦江县公安局主楼1002会议室。
3.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浦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贴1寸正面免冠照片,正反面打印)2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类优先招聘情况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1份。
(6)要求携带个人征信报告,请前往居住地址或工作单位附近的人民银行或授权银行服务网点打印。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应急处突岗位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要求进行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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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鉴于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特殊性,根据岗位匹配度,可视情况相应调整核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详见附件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治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核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政治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七)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安排相应工作岗位试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不低于2年,实行岗位绩效和层级化管理,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各岗位年收入为年薪7-9万元(含“五险一金”),并实行动态调整。
咨询电话:0579-88189805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天9:00至17:00
附件3:辅警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