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平湖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名。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平湖市司法局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定向安排到平湖市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工作。
三、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招聘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
3.具有平湖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35周岁(1987年6月29日至2005年6月29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条件
五、工资福利
按照我市编外用工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平湖市司法局103办公室(平湖市当湖街道当湖西路91号)。
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相关要求证明资料(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如实填写《平湖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形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低于20人(含20人)的,采用直接面试的考试形式;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21人(含21人)的,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
总成绩计算方式:
采用直接面试考试形式的,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采用笔试加面试考试形式的,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
面试成绩不满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录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在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正式录用后,如产生同类别职位空缺情况的,可根据需要研究确定是否在参加公开招聘且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安排递补。递补流程按照我市编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决定被录用的人员,与平湖市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湖市司法局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573-85829629
0573-85829610
平湖市司法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