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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2023-06-20 16:32:35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指挥中心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指挥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浙江省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五)选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学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xzfj2021@163.com。文件名为“姓名+单位”。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相关材料有:

(1)《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指挥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稿及扫描件。

(2)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证明。

(3)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个人近3年来工作总结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相关信息以公告形式发布在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官方网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反馈。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由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1:10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10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采用案例分析、对策性论文、专业知识测试等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各单位根据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前,选聘单位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综合考察和体检情况,提交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一律按照原单位辞职解聘,不办理交流调动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选聘对象确定后,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中共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纪委派驻市建设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解释。

咨询电话:0573-83377226,83377245。

监督电话:0573-83599556,82228947。

附件:1.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指挥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2.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指挥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0日

附件1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指挥中心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选聘 岗位

专业要求

选聘

人数

学历

要求

年龄

性别

备注

岗位一

秘书学、汉语言文学、法学、法律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

不限

具有2年及以上综合文字岗位工作经历

岗位二

光源与照明、建筑学、城市管理、环境设计、城市设计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

不限

 
 

附件2: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指挥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岗位: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入  党

时  间

 

参加工

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

术职务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何时何种形式进入事业编制队伍

 

 

奖惩

情况

 

近3年年度核结果

 

称谓

姓名

出生

年月

政 治

面 貌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本人意见

本人确认以上信息真实无误,如有虚假,自愿接受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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