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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嘉善县人民法院招聘执行辅警5人公告

文章来源:嘉善人事人才网 | 发布日期:2023-01-31 17:25:26


嘉善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执行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善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行辅警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执行辅警主要职责包括协助执行法官控制被执行人、查扣被执行人财产、参与执行备勤、办理执行辅助事务等。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年满18周岁至32周岁(1990年2月7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部队退役士兵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7日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嘉善县常住户口,以2023年2月6日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者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从事执行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凡有意向报名者,请于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两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嘉善县人民法院政治部(2号楼202办公室)上交《嘉善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执行辅警报名表》(见附件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须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逾期不再受理。

对报考人员自主填写的《嘉善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执行辅警报名表》情况,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工作人员予以电话通知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招聘计划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2. 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内容为三项: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各项目合格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其他人员自动淘汰。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评通知书为准。

3.笔试。笔试内容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警察宗旨、职责任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法律概念等六个方面。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5.体检。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总成绩将在嘉善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考察。考察由嘉善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察要求参照我省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善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8.补录。本次录用对象全部录用完毕后,招录单位根据一年内出现执行辅警减员的实际情况,可以从招录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补录人选,在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招录考试总成绩有效期自考试总成绩公示之日起算,有效期一年。

四、其他事项

1.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确定。

2.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考生应及时上网查询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4.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5.如有疑问,可咨询招录单位,联系电话:0573-84223121,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嘉善县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室,举报电话:0573- 84222976。

6.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嘉善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附件1嘉善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执行辅警报名表.docx

附件2嘉善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执行辅警体能检测合格标准.docx

嘉善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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