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检察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经有关部门同意,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本次我院共招录司法雇员6名(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30日至2004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上述人员中,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2年9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按南湖区相关文件执行。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8:30-9月30日17:3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压缩打包(总量不大于8M)发送至南湖区人民检察院报名指定邮箱(731672947@qq.com),邮件主题请备注“报考岗位(姓名)”。
2.报名材料:
(1)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用A4纸打印,须经本人签字并附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扫描件;
(2)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本人签字的健康申报表(附件4)扫描件;
(6)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3.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月10日,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反馈。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视情决定核减或取消招录岗位。
未通过初审的或被核减、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4.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方式,具体以招考单位通知为准。
(二)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时间初定于10月15日,具体时间请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和本人签字的健康申报表(附件4),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www.jiaxingnh.jcy.gov.cn)。
2.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原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照片为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有放弃资格复审及取消面试资格的,按资格复审比例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南湖区人民检察院通知为准。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拟录用人员面试须达到合格以上分值。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高低排位。并在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2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录建立备用人才库,进入面试人员,除直接录用外,均进入后备库,有效期一年(自本次招录总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本单位同岗位一年内出现空缺,可安排后备库人员递补,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且协商不成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如有疑问,可咨询南湖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573-82159977。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七)本次公开招录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www.jiaxingnh.jcy.gov.cn)
(八)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3-82159963;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3- 82159982。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22日
附件1: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职位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