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集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集团业务发展需要,长兴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集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 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临床岗位的执业注册范围需与岗位要求一致;
5.年龄要求:临床岗位一般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6.岗位、名额、学历及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和操作、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长兴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6号楼9030室);联系电话:0572-6267516。
现场报名需提交报名表一份(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医院短信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3.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操作考核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发出后出现自动放弃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护理专业还需参加护理操作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平均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护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操作考成绩×20%+面试成绩×30%。
非护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并列,另加测试题。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5.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对象,并通过长兴县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示7天。
6.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需在3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内未取得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辞退。
待遇按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与监督
(1)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长兴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6024358。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267516
联 系 人:陈 欢
附件:2023年长兴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集团编外招聘计划表.doc
长兴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集团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