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太湖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南太湖新区编外人员40名。具体详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需求计划汇总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含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2023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学生)。
2.学历要求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到2023年5月7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务、校纪处分,无失信记录;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7年4月26日至2005年5月7日期间出生);
4.湖州市范围内(三县两区)常住人口(以户籍或居住证有效期截至2023年5月7日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及《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9点至5月7日17点。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符合多岗位条件,不得兼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3)报名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两年及以上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等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上传。
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8日9点至5月8日17点。
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设置的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负责具体解释。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后,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能开考。其中,招聘人数3人及以下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确认人数须达招聘计划数3倍及以上;招聘人数3人以上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确认人数须达招聘计划数2倍及以上。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公布相关情况。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请考生至少提前一天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人数为3人及以下按照1:3入围面试;招聘计划人数超过3人的按照1:2入围面试。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
(四)资格复审
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复审,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可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再按招聘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八)公示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太湖新区党群工作部(0572-2702168)负责解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各招聘单位在出现编外人员空缺时,可在核准招聘编外人数范围内向新区党群工作部申报,对符合岗位需求并入围2023年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面试的人员,经双向选择同意,可直接进入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