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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3-01-28 09:37:32


2023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高等院校和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由湖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三、招聘计划

2023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及工作人员18名(其中文化课教师7名,职业类专业教师5名、校医2名、会计4名)。具体详见《2023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政审符合要求;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教师岗位应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2023届毕业生报考,教师资格证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4.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对口。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市教育局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5.户籍有限制的岗位要求迁入时间截止2023年1月27日;

6.年龄要求按照浙人社发〔2013〕197号文件执行。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的人员,一般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般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27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计划中规定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3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岗位类别和条件

1.文化课教师岗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的2023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户籍不限;

(2)湖州市(含三县两区)户籍或生源的硕士及以上的往届毕业生,需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岗位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教师资格证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3.校医岗位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医生,户籍不限,需3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且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会计岗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户籍不限;

(2)湖州市(含三县两区)户籍或生源的2023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湖州市(含三县两区)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需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上午9时至2023年2月17日下午17时。应聘人员可通过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平台网址:http://zhaopin.0572app.com/)。报名时须下载《2023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 》,本人签字后连同报考所需材料一同上传(附件格式PDF扫描件)。

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本(户籍不限的岗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毕业生无需提交户口本,下同);③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④往届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职业类专业教师岗位的: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③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等。

(3)报考校医岗位的: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执业医师资格证书;④工作经历证明。

(4)报考会计岗位的: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会计职称证书。

(二)线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0日上午9时至2023年2月21日下午17时。由各招聘单位及湖州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引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三)开考比例。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对象达到1:3比例后方可开考;某一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或核减相应岗位数。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应聘者可在2023年2月22日上午9时至2023年2月24日下午17时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笔试日期初定2023年2月25日(若有变化,以准考证上的日期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五)招聘测试

1.学科专业知识考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形式:笔试。笔试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文化课教师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能力测评”人选(岗位招聘数只有1个且报名人数在4人及以上的按1:4);专业课教师岗位按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能力测评”人选。校医、会计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需参加“综合能力测评”。

2.综合能力测评:在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教育局会同相关学校组织“综合能力测评”。综合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评形式:文化类学科岗位仅需测评课堂教学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得分即为综合能力测评总分;职业类专业学科岗位需测评专业技能和课堂教学能力,按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各占50%合成综合能力测评总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专业技能”测评:主要测评其实训教学所需的操作技能,由学科专家考评小组评定(成绩采用百分制)。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评:通过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评报考对象的课堂组织能力、实施能力、课堂应变能力以及课堂教学素养,由学科专家考评小组评定(成绩采用百分制)。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综合能力测评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能列为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人选),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校医、会计岗位按照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4.组织统一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统一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能列为候选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教师岗位按照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20%、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占50%、统一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报考对象的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校医、会计岗位按照专业知识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对象的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对报考对象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教师岗位的总得分相同时以学校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分数高者为先,报考校医、会计岗位的总得分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成绩分数高者为先。

(七)体检。由湖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标准和程序执行。考察情况不影响录用要求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对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报考对象如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空缺名额在面试面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根据最终得分并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校医、会计拟聘用人员选择招聘学校;

2.拟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聘用人员(历届毕业生)与招聘学校签订《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就业意向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或意向书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十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上半年到招聘学校实习一个半月。

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或在聘用前出现影响聘用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教师岗位录用的毕业生须在见习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调离教师岗位。见习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联系电话:0572-2398579(组宣人事处),0572-2398591(纪检组)。

七、招聘咨询

咨询单位:湖州市教育局组宣人事处

咨询电话:0572-2398579、0572-2398580(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

附件1:2023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2023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州市教育局

202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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