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医务人员15名、审计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应聘人员应为正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符。
二、招聘岗位
三、
报名及其他事宜(一)报名事宜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提前填写附件《富宁县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招聘规定及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3、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9月25日止。
4、富宁县新华镇和平路富宁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楼14楼人事科。
5、报名时须持应聘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电子学历、资格证(本年度护士资格考核合格成绩单)、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1张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审核,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我院会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试办法报名结束后,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技能考试和(或)面试考试的方式,人事科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实施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试合格者需体检合格后进行试用。
(五)综合复核对通过考核的报考人员,由我院组织对其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工作能力等进行复核,并对通过复核人员建立个人档案。
(六)公示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拟聘用考生在医院微信平台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医院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县卫健局备案录用。
2、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一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
3、工资待遇按照我院编外招聘人员工资规定执行。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为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考生近14天无发烧、咳嗽、乏力、腹泻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无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及境外返回人员接触史,无往返重点疫区及国(境)外旅居史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并佩戴口罩进入院区和考场,自觉接受体温监测。
3、考试具体时间详见考生微信群通知。
4、本次招聘公告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我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地址:富宁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楼14楼办公室(人事科)。联系:0876-6122264、15108843758(郭老师)